根据《关于“八五”普法期间清新区国家机关“谁执法谁普法”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按照《清远市清新区国家机关“谁执法谁普法”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》要求,2023年度清远市清新区国家机关“谁执法谁普法”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正式开启。
一、报告评议时间
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。
二、报告评议对象
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办公室(区保密局、区档案局)
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清远市清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
清远市清新区审计局
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
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
清远市清新区残疾人联合会
三、评议内容
按照《清远市清新区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》,被评议单位报告2022年至2023年本部门本系统普法工作情况,主要包括普法工作的组织保障、学法用法考法、法治宣传、法治创建和工作成效等方面。
四、评议团组成人员
评议团由7名评议人员组成,其中区人大代表、区政协委员、基层党代表各1名,村(社区)代表1名,专家1名,媒体人员1名,普法专业人员1名。
五、报告评议方式
一是实地考查,查阅资料;二是履职报告,现场评议;三是网络投票,社会评议。
六、评议等级及结果运用
以100分计,评议团评分占60%,网上投票占30%,参会人员评议占10%。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,80分至89分为良好,70分至79分为合格,60分至69分为基本合格。
“八五”普法期间,清远市清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落实上级关于“谁执法谁普法”“谁服务谁普法”“谁主管谁负责”普法责任制的工作部署,组织国家机关“谁执法谁普法”履职报告评议活动。近两年全区共15个单位参与了评议活动,参与单位围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,展示了各自的普法工作成效,对全区国家机关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起到了引领、示范、推动作用,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。
今年的参评单位在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制中都有哪些普法亮点?又将会有怎么样的精彩表现呢?更多履职报告评议的情况让我们拭目以待!